(一)园区概要
苏州市和宿迁市合作开发“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园区规划面积为10平方公里。开发区功能定位为“产业转移的集聚区、体制创新的试验区、综合开发的先导区、现代新城的示范区,总体建设水平苏北地区领先”。
园区以循环经济、生态工业理念为指导,园区用地以低污染轻工食品、纺织服装、建材等宿迁传统产业以及电子电器、机械、新材料等与苏州相关联的技术先进型制造业为主,配套发展物流、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房地产、商业等生活性服务业。区内实施集中供热,企业不自建供热锅炉。
区内实施雨污分流,清下水就近排放,生产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后零排放。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规划方案分析、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论证(总量控制、事故风险、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现状调查及评价,在规划分析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并提出调整总体规划的意见及污染防治措施,对区域开发是否符合环保审批要求作出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园区?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园区建设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区域开发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园区建设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园区规划与建设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区域环评有何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徐雷
联系电话:0527-4395014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刘广兵
联系电话:025-86619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