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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宿迁工业园区二、三期市政建设工程(道路、河道)监理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的苏州宿迁工业园区二、三期市政建设工程(道路、河道)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已经落实。现委托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招标,选定工程监理承包人。
2.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
(2)工程规模、造价:
本次监理招标范围:苏州宿迁工业园区二期市政工程:居里夫人路(蔡庄大沟~华罗庚路)、爱因斯坦路(蔡庄大沟~华罗庚路)、爱迪生路(清水河~华罗庚路)等三条市政道路工程(含路桥、雨污水管线、交安设施工程)和十支河(蔡庄大沟~华罗庚路)、民便河(居里夫人路~十支河)、蔡庄大沟南岸(居里夫人路~十支河)等三条河道驳岸工程;苏州宿迁工业园区三期市政工程:黑海路(清水河~蔡伦路)、蔡伦路(通湖大道~黑海路)等二条市政道路工程(含路桥、雨污水管线、交安设施工程)和清水河南岸(十支河~为民河)、利民河(清水河~蔡伦路)、民便河(十支河~通湖大道)等三条河道工程。道路总长约5428米,河道总长约8821米;总造价约72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市政道路工程计划开竣工日期2007年11月~2008年12月,其中主体工程于2008年6月完工。市政河道工程计划开竣工日期2007年11月~2008年8月。 工期14个日历月。
3.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甲级以上
(5)拟选派总监资质等级: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市政或公路工程专业、有三年以上总监经验。
(6)企业业绩、信誉:良好,近三年有同等及以上项目业绩(合同工程总造价7200万元,并已竣工,提供书面的原件) ;
(7)总监业绩、信誉:良好,近三年有同等及以上项目业绩(合同工程总造价7200万元,并已竣工,提供书面的原件);
(8)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总监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该工程承包方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0)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监理公司在职员工;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请申请人于2007年10月18日至 2007年10月24,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1时 00分,下午 14时 30分 至 17时 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宿迁市人民大道1号群众大厦2楼(市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
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有关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如下: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近两年业绩和企业简介、投标总监的资质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公章。
6.资格预审办法:采用合格全入围法。
招标人地址:宿迁市发展大道7号广电大楼617室 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朝忠 传真:0527-84395014电话:0527-84359022 Email:dongcz@sipac.gov.cn
7.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27-84395016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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