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的 园区公舍一期项目土建、水电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招标人委托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
(2)工程规模:5幢集体宿舍、1幢公建配套房、1幢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约31500平方米 ,估算造价约26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08 年 3月26日开工,2008年 8月10日竣工。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同时参与上述1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5)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工民建二级及以上,并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6) 企业业绩、信誉:企业近两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7) 项目经理业绩、信誉:项目经理近两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8)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10)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1)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社保证明);
(13) 本工程拒绝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投标人参与投标;
(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 本文件所称"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造价2600万元以上的土建、安装工程。
6.请申请人于 2008 年 2月18日至2007 年 2月22日,上午 9: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4:30 时至16:30 时,到宿迁市人民大道1号群众大厦2楼(市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
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简介、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2006年1月1日后竣工的工程)[包括工程的以下完整资料: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上述次序装订成册。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7.资格预审办法:
资格预审合格单位达到9家及以上全部入围。
8.招标人地址:宿迁市发展大道7号广电大楼617室
联系人:董朝忠 传真:0527-84395014 电话:0527-84395022
邮编:223800 E-mail: dongcz@sipac.gov.cn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宿迁市府苑小区510幢207室
联系人:祁玉春 传真:0527-84362430 电话:13235100409
邮编:223800 E-mail: qycdhL@163.com
10.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12-84395016
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