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的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华罗庚路污水总管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采取 公开招标 的方式,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招标人委托 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内。
(2)工程规模:华罗庚路污水总管(通湖大道~居里夫人路)、口径400~1200的污水管道:长2429米,估算造价970万元。管道埋深在5~9米,深基坑开挖,需井点降水。计划开竣工日期:2008.4.5~2008.7.30
4.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并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6) 企业业绩、信誉:良好,近三年有同类、同规模工程业绩且表现良好(单项合同造价300万以上且口径1米以上、埋深4.5米以上的管道工程。相关业绩可提供竣工图纸或业主证明);
(7) 项目经理业绩、信誉:良好,近三年有同类同规模工程业绩且表现良好(单项合同造价300万以上且口径1米以上、埋深4.5米以上的管道工程。相关业绩可提供竣工图纸或业主证明);
(8)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0)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 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2)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招标人拒绝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请申请人于 2008年2月29日至 2008年3月6日,每天上午 9时 00分 至 11时 00分,下午 14时 30分 至 16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宿迁市人民大道1号群众大厦2楼(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并按顺序简装成册:
1) 报名申请书(原件);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社保证明;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企业近三年类似的已建工程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全套竣工图纸或业主证明;
6) 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的已建工程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全套竣工图纸或业主证明。
上述资料除注明外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交原件核对。原件核对时间:2008年 3月11日,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发展大道7号广电大楼605室。
7.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发展大道7号广电大楼617室 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朝忠 传真:0527-84395014 电话:0527-84395022 邮编:223800 E-mail:dongcz@sipac.gov.cn
8.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27-84395016
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名):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