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的苏州宿迁工业园区首期市政交安设施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招标人委托 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
(2)工程规模:
一标段:首期市政工程(青海湖路、蔡伦路、牛顿路)道路划线及标志标牌,估算造价约280万元;
二标段:首期市政工程(青海湖路、蔡伦路、牛顿路)道路交通信号灯,共9个路口,估算造价约100万元
(3)开竣工日期:2008.5.10~2008.6.10
4. 本招标工程分2个标段。
一标段:首期市政工程(青海湖路、蔡伦路、牛顿路)道路划线及标志标牌;
二标段:首期市政工程(青海湖路、蔡伦路、牛顿路)道路交通信号灯。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参加其中1个标段投标
5.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注册资本150万元以上;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一标段: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项资质)
二标段:交通信号灯生产厂家(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已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产品各项技术指标须经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5)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并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6) 企业业绩、信誉:近三年有同类、同规模工程业绩且表现良好;
(7)项目经理业绩、信誉:近三年有同类同规模工程业绩且表现良好;
(8)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0)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 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2)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招标人拒绝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请申请人于 2008年4月1日至 2008年4月8日,每天上午 9时 0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7时 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宿迁市人民大道1号群众大厦2楼(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报名。
报名经办人须携带如下资料:
1) 报名申请书(原件);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及社保证明;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信号灯生产企业须提交);
4) 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企业近三年类似的已建工程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6) 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的已建工程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上述资料除注明外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交原件核对,原件核对时间2008年4月9日8时 30分 至 17时 30分,核对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苏宿工业坊管理楼四楼(通湖大道与青海湖路交叉口向西约150米),核对联系人:祁玉春 13235100409
7. 资格预审入围办法:
资格预审合格全部入围
8. 招标人地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苏宿工业坊管理楼四楼 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朝忠 传真:0527-82868400 电话:0527-82868419 邮编:223800 E-mail:dongcz@sipac.gov.cn
9.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27-82868309
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