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的园区公舍一期工程供电设备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 ,现已落实,现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招标人委托 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
(2)工程规模:估算金额约238 万元
(3)计划供货时间:2008年7月25日~2008年9月25日
4.本招标工程为三 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同时参与下述1-3个标段的资格预审。招标内容如下:
Ⅰ标段:变压器2台,估算金额约60 万元
Ⅱ标段:高压柜8台、低压柜9台,估算金额约88 万元
Ⅲ标段:供电电缆,估算金额约90 万元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投标申请人应为有能力提供本招标设备的生产商;
(3)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具有供电部门入网许可证;
(4)投标申请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具有设备强制性认证证书;
(5)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具有合格的试验、检测报告;
(6)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投标人2006年1月1日以来有不少于5个同类型项目业绩。
(9)其他条件:
a)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足够专业技术人员及长期售后服务系统;
b)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产品没有发生重大事故。
(10)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的经办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1)招标人拒绝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请申请人于 2008 年6月11日至2008 年6月1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派报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宿迁市人民大道1号群众大厦2楼(市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并装订成册: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供电设备强制性认证证书、企业简介,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2006年1月1日以来有不少于5个同类型项目业绩)。
上述资料除注明外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交原件核对,原件核对时间2008年6月18日8时 30分 至 16时 30分,核对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苏宿工业坊管理楼四楼(通湖大道与青海湖路交叉口向西约150米),核对联系人:董朝忠 0527-82868419
7. 资格预审入围办法:
资格预审合格全部入围
8. 招标人:
公司名称: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苏宿工业坊管理楼四楼
开户银行:江苏省宿迁市工行营业部 帐号:1116020009300199888
联系人:董朝忠 传真:0527-82868400 电话:0527-82868420 0527-82868419 邮编:223800 E-mail:dongcz@sipac.gov.cn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祁玉春 传真:0527-84362430 电话:0527-82286908 13235100409 E-mail:qycdhL@163.com
9.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27-82868309
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六月十一日